产品

您的位置:首页 > 食品资讯 > 权威发布 > 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1号(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)

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1号(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)

来源:好招商食品网 权威发布   |  2024-04-25
 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全境无高致病性禽流感状态,允许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哈萨克斯坦禽类及其相关产品进口。
 
  原农业部与原质检总局2005年联合公告第531号关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禁令不再执行。
 
  特此公告。
 
 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
 
  2024年2月7日
 
  公告下载链接:
 
    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.pdf
 
    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禁令的公告.doc


TAGS:禽类 疫情 禽流感 食品安全 风险
免责声明: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,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,不做任何商业用途。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,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、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,仅供读者参考。
上一篇: 2023年上海市食糖商品包装物减量(过度包装)监督抽查结果
下一篇: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公告2024年第20号(关于解除哈萨克斯坦部分区域口蹄疫禁令的公告)